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8-06-25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和监督提高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规范性和透明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题意识以内容全面方式灵活社会知晓便于监督促进监管为目标通过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积极主动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实现落实落地提高带贫减贫效果

权责匹配分类实施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各级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的形式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的层级分别公开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全面真实及时透明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导向注重社会和群众关切确保公开信息内容详细信息真实发布及时运行透明数据安全提升社会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

    公开范围

中央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扶贫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范围的相关涉农资金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各类专项资金详见附件及其对应的项目相关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

公开主体

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范畴统一管理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各级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和业务范围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公告公示工作

省级公开主体以部门为主主要包括省扶贫办财政厅发改委民委林业厅和其他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范围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省民政厅人社厅教育厅农委住建厅国土厅水利厅卫生厅金融办农开办等使用专项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省直相关主管部门

市县级公开主体为市县政府市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提供各级各类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市县政府统一组织集中公开

乡村层面公开主体为乡政府和行政村委会

项目实施单位

公开与公示环节-

扶贫资金分配与拨付情况县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的来源和规模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扶持范围资金分配依据和拨付时间等予以公告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县政府对扶贫资金收到时间额度安排使用绩效结果等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各级扶贫财政部门以及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县政府

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予以公告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省金融办县政府及金融机构

脱贫攻坚规划经省县政府批准实施的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予以公告。(省扶贫办县政府

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扶组办发〔2018〕5要求实行村县三级公示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脱贫攻坚项目库予以公告。(乡政府村委会

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含调整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乡政府村委会

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年度终了村三级要分别对本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等情况。(乡政府村委会

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要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于投资额度较大跨年度的建设项目实行阶段性公告。(乡政府村委会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部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及对应的项目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绩效目标等。(省财政厅扶贫办发改委民委林业厅民政厅人社厅教育厅农委住建厅国土厅水利厅卫生厅金融办农开办等部门县政府

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管理使用情况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内资金整合范围规模使用管理办法等予以公告市县政府要将整合资金的使用方向对应项目绩效目标等予以公示将资金使用效果等信息及时公告。(省财政厅扶贫办县政府项目主管部门

违法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整改结果和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告。(省纪委监委财政厅扶贫办县政府

十一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单位应及时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地点期限资金构成预期效益监督方式等。(项目实施单位

公开方式

省级在黑龙江政务公开网和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镇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时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公示牌公示相关信息

各地可探索通过主流新闻媒体重要时段电视滚动字幕广播或政务公告栏微信短信益农信息社终端机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和知晓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简单易懂留痕可查便于监督

县应当在资金计划确定后7日内进行公开批准实施的项目计划应当在审批或收到批文7日内公开县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公开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公告公示网站网址受理单位通讯录地址或电子邮箱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联系人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公开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并负责受理反馈意见省级扶贫财政和相关资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告公示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将公告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市县扶贫开发工作检查考核内容省级相关部门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要及时向省扶贫财政部门通报市县政府要及时将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向省扶贫财政部门报备县级政府要承担起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切实把公告公示工作落实落靠

增强公开实效突出做好乡村两级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层级要下沉到自然村到户发挥好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提高公告公示效果鼓励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防止一贴了之”,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加强监督评价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扶贫监督员等的监督作用对项目选择实施后续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共同推动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加大监督评价力度并运用评价结果倒逼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对落实不实不靠的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畅通举报渠道公告公示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扶贫资金项目的问题要严肃对待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受理认真核实限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

各市)、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71日前将公开网站网址一并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