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非法入山采集青果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8-07-06
为保护和利用好野生蓝莓、红豆资源,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现就打击非法入山采集野生蓝莓、红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由各林场、管护区统一组织管理本施业区职工及社会人员采集野生蓝莓、红豆资源。
2、各林场、管护区在野生蓝莓成熟前20天开始封山,封闭所有支岔线,禁止任何人入山采集青果,各驻地派出所配合各林场、管护区开展打击非法入山采集青果行为。各林场、管护区要成立流动巡护队对提前入山采集青果进行查处,各检查站、管护站如有私自允许采集人员入山,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3、对未办理采集手续,私自进山采摘野生蓝莓、红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盗窃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收购未到采集期或未办理采集手续采集的野生蓝莓或红豆的收购人,公安机关将按收购赃物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野生蓝莓、红豆成熟后,采集人员凭采集协议和防火证进行采集。各林场、管护区的职工及社会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暂住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到相应林场、管护区签订采集协议并办理防火证,办证时要同时携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办证时间由各林场、管护区自定。
以上通告内容望广大职工及社会人员周知。
监督举报电话:3604377,13304573112。
塔河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