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环境保护局 “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书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8-07-12

塔河县环境保护局 “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塔河县环境保护局立足岗位职能,向全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公开环境保护的职责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工作纪律,增加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

    二、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审一核”等制度。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耐心解答各类环境保护有关问题。

    三、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已任,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全面完成水、大气、土壤的市政府考核任务,持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

    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来访、来信、电话等投诉举报平台,对有效诉求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六、坚持廉洁从政。强化党员队伍的廉洁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克己奉公,坚决杜绝以下行为的发生:一是违反程序办理的;二是超出承诺时间的;三是办事中人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的;四是推诿扯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