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2018年春季森林防火期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8-06-14

 

各防火责任区、三乡:

鉴于目前的气象形势和物候条件,根据地防指的通知要求,县防指决定自615日起,结束我县(局)春季森林防火期。同时,现已进入夏季高温和雷击火多发季节,根据县(局)实际,为做好下步防火工作,县防指要求如下:

1、做好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各责任区防火办要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与县防指通讯联系畅通,确保有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各责任区党政主要领导外出离开塔河时,必须与县(局)主管防火领导请假。

2、做好夏季林火的防范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夏季林火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坚决克服“夏季无大的森林火灾”的常规思维定式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常年抓防火”的思想,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各检查站、管护站要坚守岗位,严控入山人员;继续加强对各野外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瓦樟公路建设、中俄原油管道复线后续建设、营造林、铁路“平改立”等重点野外作业单位的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加强对入山采集山产品人员的管理,各单位要统一组织,指定采集时间、地域,落实防火负责人,禁止采集人员在野外生火取暖、做饭、熏蚊子等用火行为;加强对入山旅游人员管理,对户外团体等大型人群活动组织,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坚决防止人为火的发生。

3、各单位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继续集中待命,不得解散,并做好扑火准备工作,马林专业队40人继续在马林老场址靠前驻防。同时,要抓好扑火队伍的学习和训练,提高扑火队伍的战斗力。一旦发生火情,各单位及时处置,迅速出兵,各类扑火机具、清理火场工具、火场指示牌、临时便桥等要携带齐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指挥林火扑救工作,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如因扑火队伍组织不力,影响扑火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4、各单位要对防火设施、防灭火机器具、扑火车辆以及通讯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检修,保持状态良好,完好率达到100%,以保证扑火工作的需要。

5、各单位要对不能通行的道路、桥涵道路进行及时的维修养护,要因地制宜,采取回填、搭建移动便桥等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保证道路畅通,同时要对支岔线“树封门”的道路进行清理,确保扑火车辆顺利通行。

6、继续做好林火监测工作。各防火望塔望人员要继续坚守岗位,严密监测林火的发生,特别是严密监测雷击火的发生,雷电过后各望塔望员要立即上塔望,对重点雷击区要严密监控,延长望时间。确保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各责任区要对雷击火高发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巡逻,雷击过后要组织人员乘坐快速扑火运兵车携带机具进行巡护。

7认真做好春防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春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各单位要将春防工作总结于618前上报县防火办。

 

 

 

 

 

 

塔河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614